【报名通知】2021年“渝剑杯”重庆剑道公开赛2021年“渝剑杯”重庆剑道公开赛 公开报名通知 各位剑友: 本会拟于2021年6月12日承办2021年“渝剑杯”重庆剑道公开赛(比赛规程后附),现公开接受报名。请有意愿参赛的剑友或团体与公开赛实行委员会联系,索要报名表并获取公开赛相关具体信息。 (联系人:丁可 联系电话:13193062585 联系邮箱:kendo023@163.com) 2021年“渝剑杯”重庆剑道公开赛实行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 附件: 2021年“渝剑杯”重庆剑道公开赛规程 为加快重庆体育事业发展,促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进一步满足两地人民群众对健康美好生活的需求。同时,为普及发展剑道运动,加强重庆周边省市剑友间的交流,提升地区剑道运动的竞技水平。举行2021年“渝剑杯”重庆剑道公开赛。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主办单位:重庆剑道友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重庆剑友会·渝剑道馆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21年6月12日上午8点在重庆市渝中区雍江艺庭篮球馆举行。日程安排如下 三、项目及组别: (一)项目: 少儿(A、B组)、女子(无段组)、女子(有段组)、 男子(无段组)、男子(有段组)、男子团体(五人制)、女子团体(三人制) (二)组别: 1、少儿组(按年龄分A、B两组): A:6-9 岁(2014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11 年 01 月 01 日出生的选手); B:10 至 13 岁(2011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07 年 01 月 01 日出生的选手); 2、男子组:14岁以上(200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选手); 3、女子组:14岁以上(200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选手); *未满18周岁的选手应出具家长或监护人的书面证明后才能参加。 三、参加单位: (一)重庆及周边各省市所属的剑道团体、个人。 (二)其它受到邀请的剑道团体、个人。 四、参加条件: (一)少儿组 A、B(不分男女) 1、少儿组对参加人数没有限制; 2、少儿组对性别没有限制; 3、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俱乐部(团体)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 向大会检录处提出,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 出,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 4、参赛选手为 6 至 13 岁(2014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07 年 01 月 01 日出生的选手); 5、少儿组对参赛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 6、一名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地区),俱乐部(团体)参赛,或以他人名义参赛; 7、报名参加少儿组的选手不得报名参加其它组别。 8、所有与赛事相关的参赛人员、领队、教练员、裁判员以及与比赛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应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评估和实名制管理。所有人员在各项目赛前报到时将14天内的旅居情况报各单项组委会,报到时出示“渝康码”或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的原则,同时还须遵守承办地的相关要求。 (二)女子(无段组) 1、女子无段组对参加人数没有限制; 2、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俱乐部(团体)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 3、参加选手为未取得段位资格的剑道练习者(无段组); 4、女子无段组对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 5、一个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地区),俱乐部(团体),或以他人名义参加; 6、男子不得报名参加女子组。 (三)女子(有段组) 1、女子有段组对参加人数没有限制; 2、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俱乐部(团体)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 3、参加选手为取得剑道初段、二段资格的剑道练习者; 4、女子有段组对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 5、取得女子无段组冠、亚军的选手(两人)自动进入女子有段组比赛序列; 6、一个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地区),俱乐部(团体),或以他人名义参加; 7、男子不得报名参加女子组; (四)男子(无段组) 1、男子无段组对参加人数没有限制; 2、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俱乐部(团体)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 3、参加选手为未取得段位资格的剑道练习者(无段组); 4、男子无段组对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 5、一个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地区),俱乐部(团体),或以他人名义参加; 6、女子不得报名参加男子组; (五)男子(有段组) 1、男子有段组对参加人数没有限制; 2、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俱乐部(团体)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 3、参加选手为取得初段、二段资格的剑道练习者; 4、取得男子无段组冠、亚军的选手(两人)自动进入男子有段组比赛序列; 5、男子有段组对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 6、一个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地区),俱乐部(团体),或以他人名义参加; 7、女子不得报名参加男子组; (六)女子团体赛 1、每个团体报名参加团体赛的队伍数不限; 2、每支队伍最多可以登记3名队员和1名候补; 3、一支队伍必须有至少2名队员才能报名参加团体赛; 4、允许人数不够的俱乐部(团体)在取得组委会许可的前提下与其它团体组成联队(需遵守2+1基本组队原则); 5、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俱乐部(团体)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 6、团体组对选手的级别(段位)没有限制; 7、女子团体对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 8、一个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地区),俱乐部(团体),或以他人名义参加; 9、男子不得报名参加女子组。 (七)男子团体赛 1、每个团体报名参加团体组的队伍数不限; 2、每支队伍最多可以登记5名队员和2名候补; 3、一支队伍必须有至少3名队员才能报名参加; 4、允许人数不够的俱乐部(团体)在取得组委会许可的前提下与其它团体组成联队(需遵守4+1,3+2基本组队原则); 5、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俱乐部(团体)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 6、团体组对选手的级别(段位)没有限制; 7、男子团体对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 8、一个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地区),俱乐部(团体)参或以他人名义参加; 9、女子不得报名参加男子组。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FIK公认规则。 (二)少儿组(A、B组) 1、预采小组循环赛制; 2、比赛为“三本胜负(SANBON SHOUBU)”; 3、比赛时间皆为每局2 分钟(停表); 4、如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或互不得分,则采用裁判“判定(HANTEI)”决定结果。 (三)女子(无段组) 1、女子无段组采取单败淘汰制; 2、采用“三本胜负(SANBON SHOUBU)”; 3、四强赛前,比赛时间为每局2分钟(停表),进入四强赛后每局3分钟(停表); 4、四强赛前,如时间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或互不得分,采用裁判“判定(HANTEI)”决定结果。 5、进入四强赛后,如时间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或互不得分,则采用加时延长,以“一本胜负(IPPON SHOUBU)”决定结果。 (四)女子(有段组) 1、女子有段组采取单败淘汰制; 2、采用“三本胜负(SANBON SHOUBU)”; 3、比赛中,如时间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或互不得分,则采用加时延长,以“一本胜负(IPPON SHOUBU)”决定结果。 (五)男子(无段组) 1、男子无段组采取单败淘汰制; 2、采用“三本胜负(SANBON SHOUBU)”; 3、四强赛前,比赛时间为每局2分钟(停表),进入四强赛后每局3分钟(停表); 4、四强赛前,如时间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或互不得分,采用裁判“判定(HANTEI)”决定结果。 5、进入四强赛后,如时间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或互不得分,则采用加时延长,以“一本胜负(IPPON SHOUBU)”决定结果。 (六)男子(有段组) 1、男子有段组采取单败淘汰制; 2、采用“三本胜负(SANBON SHOUBU)”; 3、比赛中,如时间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或互不得分,则采用加时延长,以“一本胜负(IPPON SHOUBU)”决定结果。 (七)女子团体赛 1、女子团体小组赛采取循环制,小组出线后采取单败淘汰制; 2、女子团体赛以“胜者多数法”决定胜负; 3、采用“三本胜负(SANBON SHOUBU)” 4、团体组所有时间为每局3分钟(停表); 5、如果队伍只有2名队员,出场顺序将为“先锋(SENPO)、大将(TAISHO)” ; 6、小组赛时,上场顺序和人选不得更改,擅自更改方立即以失格论处; 7、进入淘汰赛后,上场顺序和人选可以变动,但是必须在每轮前以书面形式申报,申报后不得更改,擅自更改方立即以失格论处; 8、男子不得报名参加女子团体组。 (八)男子团体赛 1、男子团体赛小组赛采取循环制,淘汰赛采取单败淘汰制; 2、男子团体赛以“胜者多数法”决定胜负; 3、采用“三本胜负(SANBON SHOUBU)” 4、团体组所有时间为每局3分钟(停表); 5、如果队伍只有3名队员,出场顺序将为“先锋(SENPO)、中坚(CHUNKEN)、大将(TAISHO)” ; 6、如果队伍只有4名队员,出场顺序将为“先锋(SENPO)、中坚(CHUNKEN)、副将(FUKUSHO)、大将(TAISHO)”; 7、小组赛时,上场顺序和人选不得更改,擅自更改方立即以失格论处; 8、进入淘汰赛后,上场顺序和人选可以变动,但是必须在每轮前以书面形式申报,申报后不得更改,擅自更改方立即以失格论处; 9、女子不得报名参加男子团体组。 六、抽签: 本次交流会将采现场抽签法,所有抽签将在比赛当天早上进行,请各参赛队派代表出席,因故无法出席的,赛会实行委员会将指定一名代表代为抽签。 七、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子无段组、个人组奖励前3名(含并列第3名),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二)男、女子团体奖励前3名(含并列第3名),并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 (三)视具体情况设敢斗奖,优秀选手奖,并颁发奖牌和奖杯。 八、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请各队在比赛日期前一周将报名表寄至主办单位。 (二)请采用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邮箱:kendo023@163.com); (三)本次大会接受团体和个人报名; (四)报到:请各团体和个人于比赛日期前一天到大会报到; (五)运动员需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一旦出现意外伤害事故,实行委员会会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执行委员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可 地址:重庆红黄路 流星花园小区负一层 电话:13193062585 电子邮件:100time@163.com。 报名邮箱:kendo023@163.com。 九、裁判: (一)裁判由实行委员会指派; (二)执行会员欢迎各团体持有国际公认之剑道四段及以上者担当义务裁判。 (三)持有国际公认之剑道三段资格,且参加过实行委员会裁判讲习会的,经实行委员会许可,可协助执裁工作。 十、费用 (一)各队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本次大会的参加费用为 250元/人。包含:参加费、保险费、比赛当日的午餐、交流赛纪念品。 (三)由于活动安排需要,如取消报名,相关费用无法退还。 (四)对没有在截止日期之内报名,但又有意愿参加者,除在现场收取相应参加费外,将同时加收150元/每人的管理费。 (五)本次交流赛由实行委员会统一为选手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请各选手在报名时提交身份证号码,如未能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购买保险,保险费不予退还,且造成后果由选手自行承担。 (六)参加费在报名时由道馆负责人统一收取并提交给:2021年“渝剑杯”重庆剑道公开赛实行委员会。 (支付宝账户:100time@163.com,收款人姓名:丁可),请注意保留汇款凭证/收据,以备查询。 十一、服装 选手必须使用FIK认可的道服、竹剑、及护具等,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其它非FIK认可的装备,须取得2021年“渝剑杯”重庆剑道公开赛执行委员会 (以下简称执行委员会)的认可方可使用。 十二、未尽事宜,由实行委员会另行通知。 (一)执行委员会保留对任何选手、裁判及工作人员申请的最终决定权。 (二)实行委员会保留就上述条款的修订及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