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邕穆杯”南宁国际剑道公开赛规程第七届“邕穆杯”南宁国际剑道公开赛规程 一、宗旨: 1.普及发展剑道运动,加强各地剑友间的交流,提升中国剑道运动的竞技水平。 2.为剑道练习团体提供参赛机会,增加团体凝聚力。 二、 比赛时间及地点 2022 年 8 月 13 日-14 日(周六、周日) 比赛及段位审查地点:具体场馆将于考前两周公布,根据审查员日程,及防疫管理规定等确定地点。 三、参赛单位: 中国大陆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必须是低风险地区)的剑道团体、个 人。 四、竞赛组别及比赛项目: (一)竞赛组别 1.男子组:14 岁以上(2008 年 8 月 13 日或以前出生的选手); 2.女子组:14 岁以上(2008 年 8 月 13 日或以前出生的选手); 3.少儿组:A:10 至 13 岁(2013 年 8 月 13 日 至 2009 年 8 月 13 日出生的选手); B:6-9 岁(2016 年 8 月 13 日 至 2013 年 8 月 13 日出生的 选手); ※未满 18 周岁的选手应出具家长或监护人的书面证明后才能参赛。 (二)比赛项目 1.少儿组A(不分男女) 2.少儿组B(不分男女) 3.女子新人赛(一段及以下) 4.女子个人赛 (二段及以上) 5.男子新人组(一段及以下) 6.男子个人赛(二段及以上) 7.女子团体赛(三人制) 8.男子团体赛(五人制) 五、参加办法: (一)少儿组A、B(不分男女) 1.少儿组对参加人数没有限制; 2.少儿组对男女没有限制; 3.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俱乐部(团体)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 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 4. 参赛选手为 6 至 13 岁(2009 年 8 月 13 日至 2016 年 8 月 13 日出生的选手); 5.少儿组对参赛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 6.一名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地区),俱乐部(团体)参赛, 或以他人名义参赛; 报名参加少儿组的选手不得报名参加其它组别。 (二)女子新人赛 1.女子新人赛对参加人数没有限制; 2.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俱乐部(团体)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 3.参赛选手为没有取得段位或取得初段之剑道选手; 4.女子新人赛对参赛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 5.一名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地区),俱乐部(团体)参赛, 或以他人名义参赛; 6.报名参加女子新人赛的选手不得报名参加其它组别; 7.男子不得报名参加女子赛。 (三)女子个人赛 1.女子个人赛对参加人数没有限制; 2.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俱乐部(团体)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 3.参赛选手为取得二段及以上段位之剑道选手; 4.取得女子新人赛前三名的选手(四人)自动进入女子个人赛 5.女子个人赛对参赛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 6.一名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地区),俱乐部(团体)参赛, 或以他人名义参赛; 7.报名参加女子个人赛的选手不得参加其它组别; 8.男子不得报名参加女子赛。 (四)男子新人赛 1.男子新人赛对参加人数没有限制; 2.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俱乐部(团体)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 3.参赛选手为没有取得段位或取得初段之剑道选手; 4.男子新人赛对参赛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 5.一名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地区),俱乐部(团体)参赛, 或以他人名义参赛; 6.报名参加男子新人赛的选手不得报名参加其它组别; 7.女子不得报名参加男子赛。 (五)男子个人赛 (二段及以上段位) 1.男子个人赛对参加人数没有限制; 2.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俱乐部(团体)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 3.参赛选手为取得二段及二段以上之剑道选手; 4.取得男子新人赛前三名的选手(四人)自动进入男子个人赛 5.男子个人赛对参赛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 6.一名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地区),俱乐部(团体)参赛, 或以他人名义参赛; 7.报名参加男子个人赛的选手不得参加其它组别; 8.女子不得报名参加男子赛。 (六)女子团体赛(三人制) 1.每个参赛团体报名参加团体赛的队伍数不限; 2.每支队伍最多可以登记 3 名队员和 1 名候补; 3.一支队伍必须有至少 2 名队员才能报名参加团体赛; 4.允许参赛人数不够的俱乐部(团体)与其它团体组成联队参赛并提前向主办方提出书面申请。(临近区域优先并不超过两个以上的团体,); 5.比赛对选手的级位(段位)没有限制; 6.参赛选手人数不足,赛会实行委员会将为其编联队; 7.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俱乐部(团体)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 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 8.允许每个参赛队有不超过一名的外籍人士参赛(不包括港澳台只选手); 9.一名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地区),俱乐部(团体)参赛, 或以他人名义参赛。 (七)男子团体赛(五人制) 1.每个参赛团体报名参加团体赛的队伍数不限; 2.每支队伍最多可以登记 5 名队员和 2 名候补; 3.一支队伍必须有至少 3 名队员才能报名参加团体赛; 4.允许参赛人数不够的俱乐部(团体)与其它团体组成联队参赛并提前向主办方提出书面申请。(临近区域优先并不超过两个以上的团体); 5.比赛对选手的级位(段位)没有限制; 6.参赛选手人数不足,赛会实行委员会将为其编联队; 7.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俱乐部(团体)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 8.允许每个参赛队有不超过两名的外籍人士参赛(不包括港澳台只选手); 9.一名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地区),俱乐部(团体)参赛, 或以他人名义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际公认剑道竞赛规则 (二)少儿组(不分男女) 1.预采小组循环赛制; 2.比赛为“三本胜负(SANBON SHOUBU)”; 3.小组赛、淘汰赛及奖牌赛中时间皆为 2 分钟(停表); 4.小组赛、淘汰赛及奖牌赛中,如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或互不得分,比赛则采用“判定(HANTEI)”决定结果。 (三)女子新人赛(无段及初段) 1.预采取单败淘汰赛制; 2.比赛为“三本胜负(SANBON SHOUBU)”; 3.小组赛、淘汰赛时间为 3 分钟(停表),奖牌赛比赛时间为 4 分钟(停表); 4.小组赛、淘汰赛及奖牌赛中,如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或互不得分,比赛则采用加时赛,以“一本胜负(IPPON SHOUBU)”决定结果。 (四)女子个人赛(二段或二段以上) 1.预采取单败淘汰赛制; 2.比赛为“三本胜负(SANBON SHOUBU)”; 3.小组赛、淘汰赛时间为 3 分钟(停表),奖牌赛比赛时间为 4 分钟(停表); 4.小组赛、淘汰赛及奖牌赛中,如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或互不得分,比赛则采用加时赛,以“一本胜负(IPPON SHOUBU)”决定结果。 (五)男子新人赛(无段及初段) 1.预采取单败淘汰赛制; 2.比赛为“三本胜负(SANBON SHOUBU)”; 3.小组赛、淘汰赛时间为 3 分钟(停表),奖牌赛比赛时间为 4 分钟(停表); 4.小组赛、淘汰赛及奖牌赛中,如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或互不得分,比赛则采用加时赛,以“一本胜负(IPPON SHOUBU)”决定结果。 (六)男子个人赛(二段或二段以上) 1.预采取单败淘汰赛制; 2.比赛为“三本胜负(SANBON SHOUBU)”; 3.小组赛、淘汰赛时间为 3 分钟(停表),奖牌赛比赛时间为 4 分钟(停表); 4.小组赛、淘汰赛及奖牌赛中,如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或互不得分,比赛则采用加时赛,以“一本胜负(IPPON SHOUBU)”决定结果。 5.则采用加时赛,以“一本胜负(IPPON SHOUBU)”决定结果。 (七)女子团体赛(三人制) 1.团体赛预采取小组赛及单败淘汰赛制; 2.团体比赛以“貹者多数法”决定胜负; 3.比赛为“三本胜负(SANBON SHOUBU)”; 4.团体赛所有比赛时间为每局 3 分钟(停表); 5.如果参赛队只有 2 名;出场顺序为”先锋(SENPO)、大将(TAISHO)”; 6.小组赛时,上场顺序和人选不得更改,擅自更改方无论比赛是否已进行或结束都以失格论处; 7.进入淘汰赛后,上场顺序和人选可以变动,但是比须在每轮比赛前以书面形式申报,申报后不得更改,擅自更改方无论比赛是否已进行或结束都以失格论处。 8.男子不得报名参加女子赛。 (八)男子团体赛(五人制) 1.团体赛预采取小组赛及单败淘汰赛制; 2.团体比赛以“貹者多数法”决定胜负; 3.比赛为“三本胜负(SANBON SHOUBU)”; 4.团体赛所有比赛时间为每局 3 分钟(停表); 5.如果叁赛队只有 3 名;出场顺序为”先锋(SENPO)、中坚(CHUMKEN)、大将(TAISHO)”; 6.如果叁赛队只有 4 名;出场顺序为”先锋(SENPO)、中坚(CHUMKEN)、副将(FUKUSHO)、大将(TAISHO)”; 7.小组赛时,上场顺序和人选不得更改,擅自更改方无论比赛是否已进行或结束都以失格论处; 8.进入淘汰赛后,上场顺序和人选可以变动,但是比须在每轮比赛前以书面形式申报,申报后不得更改,擅自更改方无论比赛是否已进行或结束都以失格论处。 9.女子不得报名参加男子赛。七、抽签: 本次公开赛将采用电子抽签法 八、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比赛奖励前 3 名(含并列第 3 名),少儿组奖励前八,并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 (二)视具体情况设敢斗奖,优秀选手奖,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其它规定: 参赛选手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道服、竹剑、及护具等,如有特殊情况需要 使用其它非标准的装备,须取得赛会实行委员会的认可方可使用。 竹刀检查:赛事组委会将在 13 日早上和 14 日早上对参加当日比赛选手的竹刀进行检查,合格之竹刀将会以印章和贴纸标示。根据采用国际公认剑道竞赛规则, 裁判在比赛过程中如发现选手使用竹刀未经检验标示,可取消该选手比赛资格和成绩,请留意。 九、裁判: (一)比赛裁判由赛会实行委员会指派; (二)赛会实行委员会欢迎各团体持有剑道四段及以上者担当义务裁判。 十、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请参赛各队在 8 月 3 日前将参赛报名表寄至主办单位。 (二)请采用电子邮件报名 (三)本次大会接受团体和个人报名; (四)报到:请参赛各团体和个人于 8 月 12 日到大会报到; 十一、经费和住宿: (一)各队参赛经费自理; ※由于活动安排需要,如取消报名,相关费用无法退还。 ※本次赛事、为了杜绝保险的漏报,赛事委员会将不再统一为参赛选手购买参赛人生意外保险,请各参赛选手自行网络购买,如未能按时购买者视为放弃购买保险,且造成后果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参赛费在报名时由道馆负责人统一收取并提交给: 第七届“邕穆杯”南宁国际公开赛赛会实行委员会 十二、注意事项 (一)赛事管理 1.本次大会严格实行赛场管理制度,比赛区域仅限参赛选手,领队,裁判及大会工作人员通行; 2.本次大会严格实行赛程时间管理,非大会原因而缺席的团体或选手,即视为弃权;各项比赛开始前,预留 1 分钟等待,超时未就位的即视为弃权; 3.本次大会除开赛前例行检查选手器材外,大会还将随机检查参赛选手的 比赛器材,如有违反比赛规定的,将依据有关条例处罚; 4.如有出现非剑道运动的暴力行为,经裁判沟通以后,裁判主任、裁判长有权取消实施暴力行为选手的比赛资格。 (二)领队制度 1.大会强烈建议各团体设立专职领队 1-2 名,以配合赛程正确引导本队选手顺利参赛; 2.大会赛事事宜、比赛规则解释、午餐认领、选手出场、事务协调、段位审查未通过者退款等相关工作,将直接与各团体领队联络,并且大会不对除领队外的个人进行上述相关事宜的解释、实施和协调工作; (三)疫情特殊说明 所有参加者入场前必须按要求提交: a)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 b)出示动态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 c)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 d)签署免责声明 (四)其它 1.各团体物品请自行妥善保存,大会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 2.比赛进行过程中,各单位团体应有各自的领队负责管理、引导,大会不承担各单位团体人员、物品的相关安全、管理等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 由赛会实行委员会另行通知。 ※赛会实行委员会保留对任何选手、裁判及工作人员申请的最终决定权。 ※赛会实行委员会保留就上述条款的修定及最终解释权。 南宁市邕穆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第七届CKOU“邕穆杯”南宁(2022 年)公开赛赛会实行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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