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三届“渝剑杯”重庆剑道公开赛规程

作者:重庆渝剑道馆

2024第三届“渝剑杯”重庆剑道公开赛规程


一、宗旨:

1.   普及发展剑道运动,加强各地剑友间的交流,提升中国剑道运动的竞技水平。

2.   为重庆周边友好团体提供参赛机会,增加团体凝聚力。

二、参赛单位:

(一)中国大陆地区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剑道团体、个人。

(二)港、澳、台、和海外各地区有意愿参加的剑道团体、个人。

(三) 其他经赛事组委会认可并邀请的剑道团体、个人。

三、 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9月21日(周六)

比赛地点: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雍江艺庭会所篮球馆(暂定)

活动流程:

日期

时间

活动内容

9月21日(周六)

8:30-9:00

报到、检查竹剑、检录

9:00-9:30

集合、素振、开幕式

9:30-9:45

居合道演武

9:45-17:30

儿童、个人、团体剑道赛

17:30-18:00

颁奖典礼、闭幕式

18:00-19:00

合同稽古

※ 以上活动安排可能根据当天情况有所变动,以保证大会顺利完成为重。

四、竞赛组别及比赛项目:

(一)竞赛组别

1.   男子组:14 岁或以上(2010年9月21日或以前出生的选手);

2.   女子组:14 岁或以上(2010年 9月21日或以前出生的选手);

3.   儿童组:14岁以下;

※未满 18 周岁的选手应出具家长或监护人的书面证明后才能参赛。

※※儿童组分组方式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情况而定。

(二)比赛项目

1.   儿童B组(不分男女)

2.   儿童A组(不分男女)

4.   女子C组(无段新人组)

5.   女子B组(上限二段)

6.   女子A组(选手段位无限制,开放报名)

8.   男子C组(无段新人组)

9.   男子B组(上限二段)

10.   男子A组(选手段位无限制,开放报名)

11.   女子团体赛(五人制 · 暂定)

12.   男子团体赛(五人制)

五、参加办法:

(一)儿童A/B组(不分男女)

1.   儿童组对参加人数没有限制;

2.   儿童组不根据选手性别分组,男女同赛;

3.   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俱乐部(团体)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

4.   参赛选手为 4 至 13 岁(2010年9 月 22 日 至 2020年 9 月 21日出生的选手);

5.   儿童组对参赛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

6.   一名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地区),俱乐部(团体)参赛,或以他人名义参赛;

7.   报名参加儿童组的选手不得报名参加其它组别。

8.   本组别选手不可使用二刀或上段。

(二)女子C组

1.   女子C组对参加人数没有限制;

2.   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俱乐部(团体)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

3.   女子C组参赛选手为无段之剑道选手;

4.   女子C组对参赛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

5.   一名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地区),俱乐部(团体)参赛,或以他人名义参赛;

6.   报名参加女子C组的选手不得报名参加其它组别;

7.   男子不得报名参加女子赛。

8.本组别选手不可使用二刀或上段。

(四)女子B组

1.   女子B组对参加人数没有限制;

2.   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俱乐部(团体)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

3.   女子B组参赛选手剑道段位为二段或二段以下(含无段);

4.   女子B组对参赛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

5.   一名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地区),俱乐部(团体)参赛,或以他人名义参赛;

6.   报名参加女子B组的选手不得报名参加其它组别;

7.   男子不得报名参加女子赛。

8.本组别选手不可使用二刀。

(五)女子A组

1.   女子A组对参加人数没有限制;

2.   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俱乐部(团体)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

3.   女子A组对参赛选手的段位无限制;

5.   女子A组对参赛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

6.   一名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地区),俱乐部(团体)参赛,或以他人名义参赛;

7.   报名参加女子A组的选手不得报名参加其它组别;

8.   男子不得报名参加女子赛。

(六)男子C组

1.   男子C组对参加人数没有限制;

2.   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俱乐部(团体)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

3.   男子C组参赛选手为无段之剑道选手;

4.   男子C组对参赛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

5.   一名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地区),俱乐部(团体)参赛,或以他人名义参赛;

6.   报名参加男子C组的选手不得报名参加其它组别;

7.   男子不得报名参加女子赛。

8.本组别选手不可使用二刀或上段。

(七)男子B组

1.   男子B组对参加人数没有限制;

2.   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俱乐部(团体)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

3.   男子B组参赛选手剑道段位为二段或二段以下(含无段);

4.   男子B组对参赛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

5.   一名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地区),俱乐部(团体)参赛,或以他人名义参赛;

6.   报名参加男子B组的选手不得报名参加其它组别;

7.   男子不得报名参加女子赛。

8.本组别选手不可使用二刀。

(八)男子A组

1.   男子A组对参加人数没有限制;

2.   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俱乐部(团体)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

3.   男子A组对参赛选手的段位无限制;

5.   男子A组对参赛选手的国籍没有限制;

6.   一名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地区),俱乐部(团体)参赛,或以他人名义参赛;

7.   报名参加男子A组的选手不得报名参加其它组别;

8.   男子不得报名参加女子赛。

(九)女子团体赛(五人制 · 暂定)

1.   每个参赛团体报名参加团体赛的队伍数不限;

2.   每支队伍最多可以登记 5名队员和 2 名候补;

3.   一支队伍必须有至少 3名队员才能报名参加团体赛;

4.   允许参赛人数不够的俱乐部(团体)与其它团体组成联队参赛并提前向主办方提出书面申请。(临近区域优先并不超过两个以上的团体,);

5.   比赛对选手的级位(段位)没有限制;

6.   参赛选手人数不足,赛会实行委员会将为其编联队;

7.   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俱乐部(团体)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

8.   原则上每个参赛队外籍人士参赛不超过一名(不包括港澳台之选手);

9.   一名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地区),俱乐部(团体)参赛,或以他人名义参赛。

10. 大会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在团体赛抽签之前,决定女子团体赛采取三人制或五人制,并通知各领队。

(十)男子团体赛(五人制)

1.   每个参赛团体报名参加团体赛的队伍数不限;

2.   每支队伍最多可以登记5 名队员和 2 名候补;

3.   一支队伍必须有至少 3名队员才能报名参加团体赛;

4.   允许参赛人数不够的俱乐部(团体)与其它团体组成联队参赛并提前向主办方提出书面申请。(临近区域优先并不超过两个以上的团体);

5.   比赛对选手的级位(段位)没有限制;

6.   参赛选手人数不足,赛会实行委员会将为其编联队;

7.   如果报名选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俱乐部(团体)可以在大会开始前一天向大会检录处提出,并补充推荐一名替补选手。如没有在大会开始前提出,大会开始后将视其为弃权;

8.   原则上每个参赛队外籍人士参赛不超过一名(不包括港澳台之选手);

9.   一名参赛选手不得同时代表两个或多个城市(地区),俱乐部(团体)参赛,或以他人名义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FIK比赛规则。

(二)儿童组(不分男女)(除决赛2分钟延长,其余2分钟判定)

1.   预采小组循环赛制;

2.   比赛为“三本胜负(SANBON SHOUBU)”;

3.   儿童组小组循环赛、淘汰赛及奖牌赛中时间皆为 2 分钟(停表);

4.   儿童组小组循环赛、淘汰赛及半决赛中,如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或互不得分,比赛则采用“判定(HANTEI)”决定结果。

5.儿童组决赛中,如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或互不得分,比赛则采用加时赛,以“一本胜负(IPPON SHOUBU)”决定结果。

(三)男、女子C组比赛(全部3分钟延长)

1.   小组赛采取循环赛制;淘汰赛及奖牌赛均采取单败淘汰赛制;

2.   比赛为“三本胜负(SANBON SHOUBU)”;

3.   小组赛、淘汰赛、奖牌赛时间皆为 3 分钟(停表)

4.   小组赛、淘汰赛及奖牌赛中,如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或互不得分,比赛则采用加时赛,以“一本胜负(IPPON SHOUBU)”决定结果。

(三)男、女子A/B组比赛(全部3分钟延长)

1.   预采取单败淘汰赛制;

2.   比赛为“三本胜负(SANBON SHOUBU)”;

3.   小组赛、淘汰赛、淘汰赛时间皆为 3 分钟(停表)

4.   小组赛、淘汰赛及奖牌赛中,如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或互不得分,比赛则采用加时赛,以“一本胜负(IPPON SHOUBU)”决定结果。

(四)女子团体赛(五人制 · 暂定)

1.   团体赛预采取小组赛及单败淘汰赛制;

2.   团体比赛以“胜者多数法”决定胜负;

3.   比赛为“三本胜负(SANBON SHOUBU)”;

4.   团体赛所有比赛时间为每局 3 分钟(停表);

5.   如果叁赛队只有 3 名;出场顺序为”先锋(SENPO)、中坚(CHUMKEN)、大将(TAISHO)”;

6.   如果叁赛队只有 4 名;出场顺序为”先锋(SENPO)、中坚(CHUMKEN)、副将(FUKUSHO)、大将(TAISHO)”;

7.   每轮比赛前均可以书面形式提交顺序,提交后上场顺序和人选不得更改,擅自更改方无论比赛是否已进行或结束都以失格论处;

8.   男子不得报名参加女子赛。

(六)男子团体赛(五人制)

1.   团体赛预采取小组赛及单败淘汰赛制;

2.   团体比赛以“胜者多数法”决定胜负;

3.   比赛为“三本胜负(SANBON SHOUBU)”;

4.   团体赛所有比赛时间为每局 3 分钟(停表);

5.   如果叁赛队只有 3 名;出场顺序为”先锋(SENPO)、中坚(CHUMKEN)、大将(TAISHO)”;

6.   如果叁赛队只有 4 名;出场顺序为”先锋(SENPO)、中坚(CHUMKEN)、副将(FUKUSHO)、大将(TAISHO)”;

7.   每轮比赛前均可以书面形式提交顺序,提交后上场顺序和人选不得更改,擅自更改方无论比赛是否已进行或结束都以失格论处;

9.   女子不得报名参加男子赛。

七、抽签:

本次公开赛将采用公开抽签法

八、取名次与奖励:

(一)个人赛奖励前 3 名(含并列第 3 名),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二)团体赛奖励前 3 名(含并列第 3 名),并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

(三)视具体情况设飞鹰奖(敢斗奖),明镜奖(大会优秀选手奖),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九、其它规定:

1、参赛选手必须使用符合FIK标准的道服、竹剑及护具等,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其它非标准的装备,须取得赛会实行委员会的认证方可使用。

2、竹刀检查:赛事组委会将在21日早上对参加当日比赛选手的竹刀进行检查,合格之竹刀将会以印章和贴纸标示。根据FIK比赛规则,裁判在比赛过程中如发现选手使用竹刀未经检验,未带标识,可取消该选手比赛资格和成绩,请留意。

3本次大会鼓励选手自备红白带,并由参赛⼈员⾃⾏绑缚,请选⼿注意⾃⼰的赛程并在提前三场⽐赛时穿好护具绑好红⽩带,以准备上场。如无红白带者,大会现场将为各位选手准备红白带(用后收回)。

4、如轮到本⼈赛事,其人久候不至,经主裁判三次提⽰还未能上场者,主裁判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十、裁判:

(一)比赛裁判由赛会实行委员会指派;

(二)赛会实行委员会欢迎各团体持有剑道三段及以上者担当义务裁判。

十一、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请参赛各队在9 月 15日(星期一)前将参赛报名表寄至主办单位。

(二)请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kendo023@163.com);

(二)本次大会接受团体和个人报名;

(四)报到:请参赛各团体和个人于9 月 20 日到大会报到;

(五)参赛运动员需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一旦在比赛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会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注:对没有在截止日期之内报名,但又有意愿参加比赛者,除在现场收取相应参加费外,将同时加收100 元/人的管理费。

十二、经费和住宿:

(一)各队参赛经费自理;

(二)本次大会的参赛费用为300元/人(参赛费、参赛当日午餐、参赛纪念品)。 请在提交报名表时一同提交。

(三)推荐酒店:赛前半个月推荐。

※由于活动安排需要,如取消报名,相关费用无法退还,敬请谅解。

※本次赛事、为了杜绝保险的漏报,赛事委员会将不再统一为参赛选手购买参赛人生意外保险,请各参赛选手自行网络购买,如未能按时购买者视为放弃购买保险,且造成后果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参赛费在报名时由道馆负责人统一收取并提交给:2024第三届“渝剑杯”重庆剑道公开赛赛事实行委员会,收款帐号:

支付宝/微信:13193062585 丁可

汇至微信、支付宝请备注缴款单位名称和缴费理由。

十三、注意事项

(一)赛事管理

1、本次大会严格实行赛场管理制度,比赛区域仅限参赛选手,领队,裁判及大会工作人员通行;

2、本次大会严格实行赛程时间管理,非大会原因而缺席的团体或选手,即视为弃权;各项比赛开始前,预留1分钟等待,超时未就位的即视为弃权;

3、本次大会除开赛前例行检查选手器材外,大会还将随机检查参赛选手的比赛器材,如有违反比赛规定的,将依据有关条例处罚;

4、如有出现非剑道运动的暴力行为,经裁判沟通以后,裁判主任、裁判长有权取消实施暴力行为选手的比赛资格。

(二)领队制度

1.   大会强烈建议各团体设立专职领队 1-2 名,以配合赛程正确引导本队选手顺利参赛;

2.大会赛事事宜、比赛规则解释、午餐认领、选手出场、事务协调、段位审查未通过者退款等相关工作,将直接与各团体领队联络,并且大会不对除领队外的个人进行上述相关事宜的解释、实施和协调工作;

(三)其它

1.各团体物品请自行妥善保存,大会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

2.比赛进行过程中,各单位团体应有各自的领队负责管理、引导,大会不承担各单位团体人员、物品的相关安全、管理等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

由赛会实行委员会另行通知。

※赛会实行委员会保留对任何选手、裁判及工作人员申请的最终决定权。

※赛会实行委员会保留就上述条款的修定及最终解释权。

赛会实行委员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可

电 话 /微信:13193062585

电子邮箱:kendo0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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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实行委员会